| 200问:经批准可按艺术类招生的是哪些专业? 答:从2009年7月开始,教育部对普通高等学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进行了清理审核,重新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自2010年起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教育部公布的内容为准。 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有关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201问:不能再按艺术类招生的是哪些专业? 答:教育部对普通高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进行了清理审核,决定社会工作、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文秘教育、汉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数学媒体技术、城市规划、园林、旅游管理等11种专业,从2010年起不得再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今后未经教育部批准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一律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202问:高校的艺术类录取规则通常有几种? 答: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通常有以下五种:其一,在文化考试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二,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三,在文化考试成绩上线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将两种成绩直接相加或各取一半相加形成综合分,再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其四,在文化考试成绩上线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将两种成绩相加形成综合分时,专业课成绩所占的比重大于文化课成绩。其五,在文化考试成绩上线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将两种成绩相加形成综合分时,文化课成绩所占的比重大于专业课成绩。(原创作者:张艺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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